工會季刊第109-3期
2020-09-13工會季刊第109-3期
工會季刊第109-3期
★ 工會會務【工會電話:07-7681066】:
1、辦理會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,08:30~12:00、14:00~17:00
2、本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期間: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請備齊相關資料:
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學業成績單影本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學生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(1)國中組:上下學期總平均85分以上
國中組10名,每名新台幣800元整
(2)高中組(含大專一~三年級):上下學期總平均公立85分以上,私立88分以上
高中組公私立各5名,每名新台幣1000元整
(3)大學組(含大專四~五年級):上下學期總平均公立85分以上,私立88分以上
大學組公私立各5名,每名新台幣1200元整
★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勞保費、健保費可辦理緩繳及減免滯納金:
1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之申請期間,自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,有需求的
會員,可填具勞保、健保保險費緩繳申請書,向職業工會申請緩繳及減免滯納金。
保險費月份 | 繳納期限 | 緩繳期限 | 寬限期限 |
109年02月份 | 109.03.31 | 109.09.30 | 109.10.15 |
109年03月份 | 109.04.30 | 109.10.31 | 109.11.15 |
109年04月份 | 109.05.31 | 109.11.30 | 109.12.15 |
109年05月份 | 109.06.30 | 109.12.31 | 110.01.15 |
109年06月份 | 109.07.31 | 110.01.31 | 110.02.15 |
109年07月份 | 109.08.31 | 110.02.28 | 110.03.15 |
2、辦理緩繳前已繳納之勞保費或健保費,不可以改申請緩繳。
3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申請緩繳保險費之期間,保險效力並未停止,勞保投保年資仍可累計。
4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已提出申請並經勞、健保局同意予以緩繳月份之保險費(109年2月份
至7月份),暫不催繳、限期繳納及移送行政執行。
5、基於權利義務對等原則,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在緩繳保險費期間,如欲申請各項給付,
仍需繳清保險費後始予核發。
★ 工會網址:www.kh-hbt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