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VID-19防疫快報-勞健保費可辦理緩繳及減免滯納金
2022-08-19COVID-19防疫快報-勞健保費可辦理緩繳及減免滯納金
★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勞保費、健保費可辦理緩繳及減免滯納金:
1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之申請期間,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,欲申辦的會員,可填具勞保、健保保險費緩繳申請書,向職業工會申請緩繳及減免滯納金。
2、辦理緩繳前已繳納之勞保費或健保費,不可以改申請緩繳。
3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申請緩繳保險費之期間,保險效力並未停止,勞保投保年資仍可累計。
4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已提出申請並經勞、健保局同意予以緩繳月份之保險費(111年5月份至10月份),暫不催繳、限期繳納及移送行政執行。
5、基於權利義務對等原則,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在緩繳保險費期間,如欲申請各項給付,仍需繳清保險費後始予核發。
保險費月份 | 繳納期限 | 緩繳期限 |
111年05月份 | 111.06.30 | 111.12.31 |
111年06月份 | 111.07.31 | 112.01.31 |
111年07月份 | 111.08.31 | 112.02.28 |
111年08月份 | 111.09.30 | 112.03.31 |
111年09月份 | 111.10.31 | 112.04.30 |
111年10月份 | 111.11.30 | 112.05.3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