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VID-19防疫快報-勞健保費可辦理緩繳及減免滯納金

2022-08-19

★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勞保費、健保費可辦理緩繳及減免滯納金:

1職業工會被保險人之申請期間,自公告日起至1111231日止,欲申辦的會員,可填具勞保、健保保險費緩繳申請書,向職業工會申請緩繳及減免滯納金。

2、辦理緩繳前已繳納之勞保費或健保費,不可以改申請緩繳。

3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申請緩繳保險費之期間,保險效力並未停止,勞保投保年資仍可累計。

4、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已提出申請並經勞、健保局同意予以緩繳月份之保險費(1115月份10月份),暫不催繳、限期繳納及移送行政執行。

5、基於權利義務對等原則,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在緩繳保險費期間,如欲申請各項給付,仍需繳清保險費後始予核發。

保險費月份

繳納期限

緩繳期限

11105月份

111.06.30

111.12.31

11106月份

111.07.31

112.01.31

11107月份

111.08.31

112.02.28

11108月份

111.09.30

112.03.31

11109月份

111.10.31

112.04.30

11110月份

111.11.30

112.05.31